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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人说道:“刚才那两个人,男的就是我说的那个,女的却不是。”

    一旁有人帮腔:“那男的叫朱大胜,是开山货铺子的,三年前,朱大胜的老娘在街上被骡车撞了,那赶车的车把式是个老实人,把朱老娘送到医馆,大夫也说,就是擦破一点皮,没有大碍,车把式又把朱老娘送回家,可没想到,两天后,朱大胜的老婆去叫朱老娘起床,没有动静,朱老娘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于是朱大胜就找到车把式,让人家赔钱,那车把式就靠赶车为生,朱大胜拉走了人家的骡车,又看上了人家的小闺女。

    造孽啊,那闺女当时才七岁,朱大胜非要车把式拿闺女抵债,车把式不答应,被朱大胜打得遍体鳞伤,当天晚上,小闺女就不见了。

    车把式找到朱大胜家里要人,又被朱大胜打了一顿,那人去衙门告状,朱大胜反说车把式害死他老娘,拒不承认小闺女是被他偷走的。

    衙门也没有证据,最后反倒判车把式赔偿朱大胜五百两银子。

    那是五百两啊,对于小门小户来说,这可是大数目。

    车把式丢了女儿,又欠了一大笔银子,走投无路,跳了白凤河。

    车把式有个亲妹妹,自幼住在万祥县外婆家里,万祥到白凤城有几百里路,因为离得远,兄妹俩已有很久没有见过了。

    因此,车把式的妹妹直到几个月后方才得知哥哥的死讯,她来奔丧,被朱大胜看到了,见人家生得年轻貌美,他又打起人家妹妹的主意。

    朱大胜拿着衙门的判决文书,让人家妹妹还钱,小姑娘哪有那么多钱,朱大胜便告到衙门,衙门抓了小姑娘,最后还是朱大胜提出,让小姑娘给他家干活做工还钱,只要到他家铺子里帮着干上一年的活,就能抵上这笔欠债。

    小姑娘信以为真,起早贪黑给他家干活,山货铺子可不像其他铺子那么轻闲,累着呢。小姑娘任劳任怨,从不偷懒,就是想替她哥哥还债。

    可朱大胜就是个黑心肝的,今天早上,朱大胜却想沾人家便宜,被他老婆看到,反骂小姑娘是狐狸精。

    没猜错的话,小姑娘这是从他家跑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也纷纷附和,都骂朱大胜不是东西。

    吴春芳问道:“那姓朱的这么不讲道理,衙门为何还要向着他?”

    众人沉默了一下,先前被撞过的大婶,压低声音说道:“大妹子,我猜你肯定是从乡下来的吧?”

    吴春芳憨憨一笑:“让大姐说中了,俺就是从庄子里过来的,来了还不到一个月呢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的,难怪你不知道,这朱大胜可不是一般的人,他的亲妹子,是咱知县大人的小妾,听说,还给知县大人生了个大胖小子呢。朱大胜的老娘,说起来还是知县大人的便宜丈母t娘呢,你说,衙门能不向着他吗?”

    白凤城里虽然有府衙,可是像这种民事纠纷的小案子,还是要由县衙办理,因此,对于小老百姓而言,知县大人,才是直接管着他们的。

    主仆四人听了一肚子的八卦,这才带着买来的东西回府,沈凝想起老太太喜欢吃桂香园的豆沙糕,便让小海绕了一个大弯去了桂香园。

    桂香园是白凤城的老字号,每天都有人排队,小海去排队,沈凝和春俏便坐在马车里面等着,吴春芳和崔大家的,则站在车外聊天,当然是,说话的只有吴春芳一个,崔大家的双唇紧闭,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忽然,吴春芳咦了一声,她隔着车帘,对车内的沈凝说道:“二姑娘,奴婢看到刚才那个小姑娘了。”

    沈凝和春俏全都来了兴趣,沈凝撩开车帘,问道:“在哪儿?”

    吴春芳指了指旁边的一条巷子:“刚才她探头出来,可能是想看看有没有人跟着她,她应该还在那条巷子里面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就见那个叫朱大胜的大汉,带着两个混混打扮的闲汉,朝着巷子口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吴春芳哎呀一声:“麻烦了,那姑娘若是被他们抓回去,肯定没有好果子吃。”

    沈凝微微眯起眼睛,她问道:“这个地方在白凤城里算是热闹的吧?”

    吴春芳当然不知道,但是春俏知道啊。

    她点点头:“这里虽然比不上瑞祥街热闹,可也算是白凤城里热闹的地方了,这里不但有桂香园一家老字号,还有好几家呢,二太太有家陪嫁的铺子,也在这里,是家扇子铺,都开了十几年了。”

    沈凝又指指那条巷子:“那条巷子里住的是不是有钱人?”

    春俏点头:“当然是有钱人了,没钱的早就把房子卖了,搬到别处了,这里的房子卖得可贵了。”

    就在她们说话的时候,朱大胜已经带着那两名闲汉走进了那条巷子。

    第70章 那个姑娘不简单

    吴春芳和春俏惊呼出声,沈凝却没有说话,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,那个姑娘是故意把朱大胜引到这里来的。

    可惜,春俏所知有限,沈凝无法知道那条巷子里住的都是些什么人,也只能从这里的房价估计,这里住的人,应该都是有钱的商贾。

    之所以会说这里住的是商贾,是因为那些有底蕴的书香门第,或者有官身的人家,一般不会选择闹市而居,但是商贾却不同,他们更喜欢住在热闹的地方,这里便于照看生意,也便于人情往来。

    等了一会儿,有人从巷子里走出来,却并非朱大胜,也不是那个姑娘,而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。